严查!文山7家宾馆被处罚!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24-07-25 17:40: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场所运营单位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住宿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是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二是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案;三是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四是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五是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一是成年人携带未成年人入住,但不能说明身份关系或者身份关系明显不合理,存在可疑之处;二是未成年人身体受伤、醉酒、意识不清、疑似存在被殴打、被麻醉、被胁迫等情形的;三是异性未成年人共同入住、混住、未成年人多次入住、与不同人入住,又没有合理解释的;四是其他可疑情况。

  旅馆业经营者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以及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等制度和要求,熟知、熟练工作流程,加强监督和提醒,认真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切勿心存侥幸,触犯法律!希望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共同入住人、访客等给予更多理解和配合,共同构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屏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当前,文山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管您来自哪里,我们都共同生活在文山这座城市。请大家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损坏公物、不乱贴乱画、不强闯红灯、不乱停乱放、不铺张浪费、不违章养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共赴“文明城市之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